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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爱真情
发布时间:2014年09月12日作者:湖北律协

大爱真情
——记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律师郑进东

    郑进东,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。2013年7月,省厅派遣他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,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。在此后的的250个日日夜夜里,他克服生活、语言上的各种困难和障碍,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援助中,白天走访取证,夜间书写法律文书,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,为学校、黎村苗寨、党政机关、个体私企上法制课,提供法律咨询,受到群众热爱和社会好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以法为据写大爱
   白沙黎族自治县属国家级贫困县,是少数民族居住的山区,群众的行为意识、文化素质及法律知识尚待提高,全县没有律师事务所,也没有专业律师。在2012年前,群众有了涉法涉诉纠纷,了解法律的人需要到邻近县市聘请律师,不了解法律的人就“听凭天意”。
2013年7月16日,郑进东开始接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,通过办理案件、宣传法律、提供咨询,使当地群众有纠纷找法律援助的意识不断提高,用法律书写他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大爱。
 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、重调查排除合理怀疑、重质量讲究社会效果,是郑进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。2013年4月14日,何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,郑进东受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。在会见时,何某某陈述其只是帮雇主找人并未参与杀人。经审阅案卷材料,郑进东发现只有嫌疑人供述、同案人口供、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而没有物证,为此他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。检察机关十分重视,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,最终因未能找到被害人尸骸,检察机关采纳郑进东的建议,未对嫌疑人提起诉讼。
  同年9月的一天,该县多名高三学生与三名农民工在县城河堤发生纠纷,其中一名农民工不幸落水溺亡。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郑进东为本案主犯提供法律援助。为还原事发经过,他多次会见学生、到案发现场查看,与法援中心及其他辩护人共同探讨,形成最终辩护意见,使该案所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被处以缓刑,并有望继续学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情系山区献真情
  “在白沙从事法律援助期间,我学到了很多,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、司法局的关爱和群众的爱戴;虽然这里交通不便,远离家人,但我还是爱上了这里,如果有机会,我还会选择来白沙。”在即将结束为期一年的白沙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时,郑进东向司法部提交了再延续一年的申请报告,因为他深爱着白沙县山区的人们。
  他在为白沙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,也关注着白沙群众的生产生活,并利用自己的资源为白沙群众谋福利。经他牵线搭桥,国家银行向白沙县2个偏远乡镇赠送了1000余册农业科技书,并达成为白沙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意向。
  一年来,郑进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件,当事人赠送锦旗两面;参与法律援助宣传18次,其中进学校宣传8次,受课学生6000余人;对基层司法所、法律援助联络员宣讲《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及技能》3次,人员近3百人;应白沙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,到案发地所在村组,宣传“依法解决法律纠纷,避免手足相残悲剧”法律讲座四次,人员近200人;上街及进入水村山寨普法宣传7次;参与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接待3起8场次,均得到妥善处理。
  2014年的5月,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、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正军,专程到海南白沙县看望郑进东,对郑进东在白沙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。